2008年12月23日 星期二

揭發虛偽



我想,人都是會撒謊的吧?!
記得日前在新聞,看到一項報導:
日本鳥取縣的一座神社辦理祭典,
凡是在這一年有說過謊的人都可以來『告解』,祈求神明原諒~

有位可愛的太太就在攝影機前坦白:
我跟先生說去逛街,虛報(高價低報)買衣服的價錢。

真的是一個很可愛的日本太太~

很多人時候,人總是會或多或少的說出一些『善意的謊言』,
也許是掩飾自己的不安、包裝自己
或者僅僅為了避免周遭好友的過度聯想或難過,
這些都是人之常情,也是可以理解的!

但,怎樣的謊言是不可以被原諒的呢?

個人認為『欺騙他人感情與信任』應列為首選!!

欺騙感情,不單只是表現在男女的愛情上面,
工作上的欺瞞也是一種大過失!

相信你曾經遇過,或耳聞過這樣的一種人,
他明明花名在外,
卻在初識時告訴對方:
『哇~沒想到我居然可以在大學/出社會後交到女朋友耶!』
他明明老在一到三個月內就離職,
卻在履歷表上洋洋灑灑寫著:
『我每個工作都有做到一年以上,而且有著良好績效!』
他明明學生時代蹺課打混,
個人經歷上還要寫著:
『大學主修**,副修**,並積極推動內外行政事務,為學生會委員。』


可是,這樣美輪美奐的包裝方式,
卻容易讓人在見到那曾美麗的包裝時為之迷惑!


記得行銷課的老師有說到:
『履歷要包裝修飾,但不能欺騙!煩欺騙都終會被識破~』

人,真的要憑良心做事!
自己先做到無愧,再去拿著矛頭指向別人!!

多年前果陀上演的『天使不夜城』裡有一句歌詞這樣寫著:
『人吃人不是新聞,人愛人才是新聞』
即使在這個殘酷社會互相廝殺,也要取之有道!不是?

但願我周遭的朋友,都可以學會識人詭計的眼光,
在識出對方的不誠懇時,莞爾一笑!
不動怒!也不落進對方的圈套陷阱!!!
畢竟古人是這樣教導的:『得饒人處且饒人』

虛偽的狼終究會落在獵人的手裡!
而落入獵人陷阱的狼,比起其他獵物,好像真的是一無是處呢!!

(不能吃!不能入藥!不能做皮草!我真的想不出來用途了~~@@)

快來陪我玩!!